2017年6月16日,黄某在遂昌县妙高街道北街一出租房内,由朋友提供冰毒及冰壶等工具,黄某用锡纸以烫吸的方式吸食冰毒。后于2017年6月16日在遂昌县某KTV包厢内被遂昌县公安局民警抓获。经对黄某的尿液进行甲基安非他明胶体金法检测,结果呈阳性。黄某的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构成吸毒,应予以治安管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