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6月05日,遂昌县公安局民警在对遂昌县某宾馆例行检查时,发现二名男子神色慌张,有吸毒嫌疑,经查,该二名男子为朱某、毛某,经对二人的尿液进行甲基安非他明胶体金法检测,结果呈阳性。
在办理这起吸毒案件中,发现犯罪嫌疑人朱某在2017年5月17日至2017年6月5日期间容留毛某在其位于遂昌县某宾馆房间吸食冰毒。朱某以容留他人吸毒案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