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4日20时许,张某伙同“阿飞”(真实身份待查)在松阳县城一出租房内,由“阿飞”提供冰毒及冰壶等吸毒工具,二人用锡纸烫吸的方式吸食冰毒。后于2017年6月6日被遂昌县公安局民警查获。经对张某的尿液进行甲基安非他明(胶体金法)进行检测,结果呈阳性。按照法律规定张某被处以行政拘留,并将进行为期3年的社区戒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