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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知”村民种罂粟为赏花 未等花开就受行政处罚
作者:遂昌县禁毒办 | 发布时间:2017-03-23 | 来源:遂昌县禁毒办 | 点击数:50

现在正值罂粟种植和生长的季节,遂昌县石练镇宏象村桃坑自然村村民黄某听说罂粟花很漂亮,便偷偷在自家屋后种植了罂粟。结果,黄某没有等到罂粟花开,就因自己无知行为接受行政处罚。

    321日,遂昌县石练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有村民在屋后种植罂粟,民警立即前往现场查看。在现场,一片绿油油的罂粟苗让民警大吃一惊,经清点,共有193株罂粟苗。

遂昌县民警立即将这些罂粟苗进行了拔除。随后,将该涉嫌非法种植罂粟苗的黄某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调查询问。目前,黄某因非法种植罂粟被公安机关拘留,并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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