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3日,郑某伙同刘某在遂昌县妙高街道二都街村某路边和其江西朋友的一辆轿车内,由江西朋友提供冰毒及冰壶,用冰壶以锡纸烫吸的方式吸食冰毒。
2016年12月24日被公安机关查获。经对刘某的尿液进行甲基安非他明胶体金法检测,结果呈阳性。刘某因其为第二次吸毒被查获,遂昌县公安局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刘某处以行政拘留13日的处罚,并被责令社区戒毒3年。